陆川县文化馆概况

陆川县文化馆位于陆川县温泉镇新洲北路98号,室内使用面积1520平方米,是国家三级馆,也是全县的文化艺术辅导中心。室内设置齐全,设有多功能活动室、展览室、美工室、舞蹈室、少年活动室、青少年辅导中心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,肩负着全县文化艺术培训辅导工作。现有在职人员12人,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5人;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9人;副研究馆员1人;中级职称2人;初级职称6人。
我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坚持“二为方向”和“双百方针”,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,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文化活动,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大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其中精心打造文化工作亮点《每月一歌》、《客家每月一戏》项目,促使我馆歌曲、戏剧创作硕果累累,创作表演的作品多次荣获区市大奖。2009年,啀戏《情结》荣获广西第十五届“八桂群星奖”银奖;2012年,情景歌曲《印象·客家情》、啀戏《闯山》参加广西第十六届 “八桂群星奖”分别荣获声乐和戏剧两项金奖;啀戏《猪为媒》荣获广西第八届戏剧展演桂花铜奖;《每月一歌》项目荣获广西第十六“八桂群星奖”优秀项目奖;情景歌曲《印象·客家情》荣获广东客家山歌擂台赛暨第三届八省客家山歌邀请赛银奖;2013年,啀戏《恩怨猪缘》参加全区第二届基层群众文艺会演荣获二等奖;2014年,啀戏《巴掌地的故事》参加广西以“中国梦”为主题的小品小戏比赛荣获二等奖,啀戏《土地情深》荣获广西桂东四市客家小品小戏比赛一等奖;啀戏《盼》荣获玉林市第五届文艺比赛戏剧类一等奖;啀戏《来福梦》参加全区第三届基层群众文艺会演荣获二等奖。2015年,啀戏《河长轶事》参加广西第十七届“八桂群星奖”荣获戏剧类金奖。
2013年以来,我馆文化志愿者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,依托多样化服务平台,开展了“文化志愿者基层服务年”服务群众活动,充分展现了我馆文化志愿者良好的精神风貌,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群众认可和支持,通过这些群众文艺活动,用文化点亮他们的生活,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民众身边,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艺术的熏陶,获得很好的社会效益。
由于成绩突出,我馆多次被评为“玉林市基层文化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玉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”。 2008年12月被自治区文化厅评为“广西群众文化工作先进集体”;2009年11月,馆长李德禄同志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文化部评为“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”;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给予陆川县文化馆“记集体二等功”。
在前进的路上,陆川县文化馆坚持树立“知荣辱,树新风,促和谐,快发展”的意识,倡导“团结是力量,奉献是责任”的馆风,以“务实、创新、敬业、奉献”的工作作风,进一步提高全心全意为群众文化事业服务的信念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、大发展,为实现“中国梦”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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